规模化养殖藏“污”吸“脏”:从地下河污染到臭气扰民,如何“破局”?
近年来,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。不少地方针对养殖企业或区域的环境污染投诉,集中在几个方面:畜禽粪便污染水体、产生严重恶臭,以及违规处置饲料、抗生素等废弃包装物。例如,媒体曾曝光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天然溶洞,内倾倒垃圾,地下河受到污染。罪魁祸首正是附近的三家畜禽养殖企业。
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不当易造成污染。这类养殖场每天产生大量粪便,且普遍采用水冲式清理,导致粪便量大幅增加。粪便处理不仅成本高昂,而且需要稳定的处理能力和持续的投入,给企业带来很大压力。

6月11日,慈利县东岳关镇蔡丘村大天坑溶洞清理现场。
一些养殖场受利益驱动,打着“歪主意”:不正常运营甚至停止使用污水处理设施,伺机将粪便偷排或违法排入河道、地下或渗坑;甚至根本没有建设实质性的污水处理设施,只是摆设“摆设”来蒙骗群众。对此,要加强全链条监管,筑牢从源头审批到日常监管的防线。
虽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往往建在远离村庄的偏僻地区,但圈养畜禽数量众多,粪便堆积,若不及时处理,极易产生浓烈的臭味。尤其是在夏季,高温加速发酵,臭味随风蔓延,蚊蝇滋生,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。这也是此类养殖场投诉频发的主要原因。各级政府,特别是养殖县(乡)地方政府,需要将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,提前谋划系统性解决方案。
在审批过程中,要把具备粪污处理能力作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审批的核心标准,拟建养殖场必须具备完整、可行的粪污处理方案,否则不予审批;同时,严格选址控制,对生态敏感区、距离村镇太近区、居民点上风向区等一律不予审批。
在管理层面,要加强对养殖场的法律知识宣传和政策指导,增强企业社会责任,维护周边居民的合法权益。指导养殖场根据行业特点建立完善全周期污染防治体系,配备高效可靠的粪便处理和运输设施,确保达标排放,减少异味;同时,推进设施升级改造,利用先进技术变废为宝,促进粪便资源化利用。此外,要建立污染风险自查、主动报告和不定期走访周边居民的机制,一旦发现污染或扰民问题,要高度重视,迅速查处,及时整改,消除隐患。
在监管方面,监管部门要把粪便处置作为监管重点,运用无人机巡检等手段开展常态化监测,对违法处置粪便的人员依法进行问责。同时,充分发挥养殖场周边群众“监管哨点”作用,及时核实、彻查群众反映的线索,对已核实的问题进行总结教训、弥补不足,形成监管闭环。









